【2021興大青春有禮校友APP抽獎活動】得獎名單
 

獎項

項目

姓名

手機末三碼

首獎

IPhone12pro (128G)

鄭*宇 939

一獎

惠蓀林場能高山莊住宿券乙張(10)

* 257
* 984
* 882
* 514
* 756
* 505
* 149
* 325
* 179
* 398

二獎

小米音箱(1)

李*怡 316

三獎

小米手環(1)

林*薇 919

普獎

興大百年慶紀念帆布袋(20)

* 828
* 652
* 938
* 382
* 823
* 340
* 099
* 101
* 752
* 387
* 793
* 646
* 922
* 621
* 473
* 945
* 268
* 996
* 392
* 969

注意事項
惟為保障得獎者個人隱私,將不顯示得獎者完整之姓名。

國立中興大學將以電話致電得獎者。如無法成功聯繋到得獎者(以主動聯絡3次為限),或未於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前領取贈品,均視同放棄受贈資格,除不提供任何補償外,亦不遞補受贈名額。

得獎者應於國立中興大學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起30天內,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包含:中文真實姓名、手機電話、EMAIL、身分證正面影本及照片,以下簡稱「個人資料」)予國立中興大學,以供確認得獎者身分、行銷活動及寄送獎品之用國立中興大學不會將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或用於其他用途。

得獎者於提供個人資料時,應明確表達其允許國立中興大學基於上述蒐集目的而使用其個人資料之意。得獎者個人資料提供不完整、逾期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個人資料時未明示前開同意時,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國立中興大學將不提供任何補償,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

參加人應保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未有冒用或盜用之情事;如有虛偽不實,國立中興大學得取消其得獎權益。

贈品為隨機贈送,其款式、尺寸、顏色等均以實物為准,得獎者不得挑選,亦不得要求將贈品折現、替換為其他物品,或將受贈資格移轉予他人;得獎者不得轉售贈品。惟國立中興大學得變更贈送之品項及内容,得獎者同意無條件接受國立中興大學所替換之等值物品。參加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親自或透過第三人,以任何不當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贈送或提供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現金及或服務,招攬非特定之消費者,以累積取得贈品之數量。經國立中興大學認定使用不當方式招攬者,將直接取消該參加人獲得贈品之資格。依據中華民國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項價值應列入得獎者當年度個人所得,說明如下:(1) 得獎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1元以上,得獎者必須先預繳10%税款;得獎獎品金額介於新台幣1,001至新台幣20,000者無須扣繳機會中獎税款。(2)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新台幣1,001以上者,得獎者將在年終時收到國立中興大學所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税。(3)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請檢附居留證影本。另其110年度居留期限未滿183天,須代扣20%稅額。(4)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税法相關規定辦理。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

 

主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 校友中心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