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國立中興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聯誼會設置辦法
113.12.13 第一屆會員大會通過
- 本會名稱「國立中興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聯誼會」(以下簡稱本會)。
- 藉由本會促進傑出校友與榮譽校友情誼,交流新知與經驗,凝聚校友力量,增進個人與母校成長為宗旨。
- 本會之任務如下,並依相關法令規定推動及執行:
- 凝聚傑出校友與榮譽校友力量,相互交流、資源共享及增進友誼。
- 強化母校和校友經營或從事行業之產學合作。
- 促進母校國際化與增進母校國內外知名度。
- 辦理其他有關本會發展宗旨及社會服務事項。
- 本會會員及會費如下:凡獲頒本校校級傑出校友者及榮譽校友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為本會會員;入會費新台幣伍仟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萬元;永久會費新台幣伍萬元。
- 本會設會長1人,由會員互選之,任期為3年。會長綜理本會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主持本會會議。本會設置副會長、會務團隊若干人,由會長遴聘之,協助會務之推動。本會設置執行長,由校友中心主任擔任之,執行本聯誼會活動。
- 每年至少召開1次聯誼會。
- 本設置辦法經113年12月13日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