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賴英照的印象都停留在法律領域,但他的公職生涯卻是從金融出發,是台灣金融整併、稅改、公營銀行民營化的重要推手;尤其推動《金融機構合併法》、《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立法通過,對台灣的金融、資本市場影響深遠。
出身貧窮的宜蘭農家子弟,在一連串的機遇與自身努力下,一路苦讀,不但接連考取稅務特考、律師、司法官,還拿到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賴英照人生的前半段,已經夠勵志且傳奇了;人生的後半段,又有意外轉彎的風景。他沒有在最喜愛的校園中度過學者生涯,反而進入政府體系,一路從金融、政治職務跨到司法領域,2010年從司法院長一職退休,才又回到校園。
這是賴英照告別公職後十年來首次對外受訪,過程中一再提及:「人生沒有一樣是照規畫來做。」一直追隨賴英照的期交所前董事長、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則指出,「賴老師不是要從政,不是對功名有企圖心,純粹是為了服務台灣。」

▲2007年由陳水扁總統(中)監交,賴英照(右)從卸任司法院長翁岳生(左)手中接下司法院長印信

貧窮農家子弟,連求學都是機遇
回顧前半生,「人生沒有一樣是照規畫來做」

1946年出生於宜蘭礁溪的賴英照,和多數同學一樣,不管赤夏或嚴冬,終年打赤腳上學,直到小學畢業前夕,父母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湊足錢,幫他買了一雙鞋參加畢業典禮。

看到父母每次辛苦地張羅就讀宜蘭中學的二哥學費,賴英照原本不打算升學,但他的小學級任老師吳燦輝有一天突然去做家庭訪問,向他父母說:「這孩子非常聰明又會念書,沒有讓他升學實在非常可惜。」有著這樣的機緣,他才得以繼續升學。他選擇就讀省立宜蘭農校,因為學費最便宜,且畢業後較容易找工作。

農校畢業後,賴英照接到召集令,就入伍當兵了,接受八周的嚴格操練課程後,分發到成功嶺當教育班長;沒想到,這又成為人生的重要轉折。原來他和自己帶的那群大專兵很投緣,他們看賴英照為退伍後的出路發愁,建議他考大學,還把考大學的參考書借給他。賴英照早也讀、晚也讀,打野戰的休息時間也讀,直到退伍,他決定報考大學夜間部,因為可以半工半讀,不必向父母拿錢。

當時台大夜間部沒有參加聯招,政大沒有夜間部,賴英照以第一志願,考取中興大學法律系。

大學畢業時,賴英照以第一名考取「財稅法務人員特考」,要到財稅訓練所密集上課,同時也考上台大法律研究所,因此整整一年時間,騎著大哥買給他的摩托車,每天在財訓所和台大法研所之間跑來跑去。研究所第二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新增了一個《國際貿易法》學門,他抱著一試的心情應考,結果又以第一名考上。

其實賴英照大四就考上律師,畢業當年即考上司法官,「學霸」之名當之無愧;以過去律師名額超少的社會背景,他執業當律師就可賺大錢,當法官更是地位崇隆的工作,但是他選擇出國念書。

賴英照說,他曾問過父母,「去當法官好不好?」他父親回答:「這呢少年做啥咪法官。」父親當時覺得當法官是判生判死的工作,擔心兒子年紀太輕,當法官太沉重,賴英照再問:「那按呢我去讀冊好毋?」父親說:「好,去讀冊。」在農村社會,可以出國念書,也是光耀門楣、非常了不起的大事了。

哈佛學成歸國,恩師猶記他的著作
詳述《證交法》,讓冷門課程變顯學

申請到哈佛大學就讀,他主修財經法,指導教授正是美國證券法泰斗路易斯‧羅斯(Louis Loss)。五年後拿到博士學位,賴英照返回母校中興大學任教。

他回憶,教書是他的最愛,但1984年夏天,時任財政部長陸潤康找他接關政司司長職位,幾經考慮,他認為到實務界工作對教學也會有幫助,因此承諾只做兩年,沒想到,借調兩年後,換成錢純當財政部長,更不讓賴英照走;那幾年台灣為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一直在修關稅,的確非常忙碌,這讓賴英照在公部門一待就是二十幾個寒暑。

雖然教書時間沒有太長,他在校園卻留下許多著作和滿門桃李。賴英照的學生、中信銀副董事長詹庭禎表示,那時證券法只有法規,沒有教科書,賴英照開《證交法》課程,還出版《證交法逐條釋義》(共四冊),成為國內第一位出版《證交法》教科書的教授;當時《證交法》是冷門課程,選修的人不多,但學生受到賴英照的想法啟蒙,開枝散葉,《證交法》逐漸成為一門顯學。

劉連煜是賴英照在中興大學教書的第一屆學生,也獲他推薦,到哈佛大學攻讀碩士。他回憶,常在課堂上聽賴英照提及恩師路易斯‧羅斯,有一天在哈佛校園停車場,他正好看到羅斯,連忙去向他打招呼,八十幾歲的羅斯以為他是韓國人,還對他說:「你如果看得懂中文,先去讀賴英照那四本書,就可以搞懂證券法了。」可見羅斯對賴英照這個得意門生,印象很深刻。

允諾借調政界二年,晃眼就是二十年
推動省屬行庫民營化,奠定金融進步根基

從關政司長升任財政部次長,賴英照又遇到開放新銀行的大事。1989年,立法院通過《銀行法》修正案,授權財政部訂定新銀行設立的標準。他回憶,當時財政部長是郭婉容,金融司司長是陳木在,副司長是陳冲,他的工作是協助部長和金融司一起研擬新銀行設立的條件。當時申請者很多,要如何開放?後來想到「以價制量」,要求資本額須達100億元新台幣,創世界紀錄,因為當時美國商業銀行只需520萬元美元,折合目前新台幣約1.5億元就可以設立。

除了超高的資本額,其他資格條件也很嚴格,但申請者依然絡繹不絕。經過嚴謹的審查程序,1991到1992年共開放十六家新銀行設立。

賴英照指出,開放新銀行設立,讓台灣的金融版圖發生了質變,過去公營銀行獨大,七家省屬行庫就包辦第一名到第七名的規模,但現今台灣前三大銀行都是民營的。

巧合的是,其後賴英照升任省政府財政廳長及副省長,就是負責管理省屬七行庫,這時他又接下重任──公營銀行民營化。「這是好大的工程」,賴英照回顧。後來台灣人壽保險及三商銀(第一商業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都在他手上完成民營化。他謙虛地說,還好運氣不錯,碰到凍省,省議會比較會放手。

劉連煜指出,省府行庫民營化和上市,對金融及產業的貢獻很大,因為民營化後的銀行較有競爭力,且透過上市得到豐沛的資金,再融資給產業進行擴廠及研發,成為今天台灣產業進步的根基。

時任政院副閣揆,憂心網路泡沫衝擊
促成《企業併購法》,提升產業競爭力

凍省後,賴英照被提名為大法官,但擔任大法官不到兩年,陳水扁政府為了拚經濟,找他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經小組召集人。他回憶,2000年的網路泡沫,對台灣帶來很大衝擊,「那時負責財經工作,滿有挑戰性的。」

賴英照當時協助、推動了許多重大金融改革法案,包括《金融機構合併法》、《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重建基金制置管理條例》等。這些法案對台灣的金融和產業有莫大影響,且立法過程十分辛苦,但賴英照談來雲淡風輕,只強調,經濟低迷時,要利用這個時間做打地基的工作。他也一再感謝同仁,「真的很感恩,包括金融界同事、工總和商總、經建會(現改制為國發會)主委陳博志和副主委何美玥也是,都非常認真、非常優秀。」

曾任經濟部長、經建會主委的何美玥,退休後堅持不接受採訪,但為了賴英照破例受訪。她回憶,2000年前後,全世界企業發生很大的改變,委外模式出現,企業需要部分分割、部分併購,但台灣既有法規環境仍無法因應。

2001年5月,陳水扁下令召開「經濟發展會議」,由經建會主辦。經發會分為五個小組,每個小組有一個官員和一個企業家當召集人,產業組就是賴英照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當共同召集人,由產業提出問題,政府負責解決。當下,產業界就提出企業併購的問題。

何美玥時任經建會副主委,亟思解決企業併購的問題,但光是要修法或立專法就吵翻天,有部會及法界認為應該盤點《公司法》、《證交法》、稅法的修訂,但產業界不要,因為不同法案送交立法院不同委員會,只要有一關卡住就曠日費時。此案在行政院協調很久,還好賴英照是副院長兼財經小組召集人,本身又是《公司法》專家,他知道必須因應時代的需要,支持訂定專法。

何美玥還拿出當年的筆記,賴英照在會議中做結論:「政府應該秉持簡化手續、排除障礙,及提供適當獎勵的原則,就有關公司分割合併涉及修法或立法部分,由行政機關協調立法院,儘速在下個會期完成相關立法,以利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因為賴英照的鼎力支持,經建會在三個月內研擬出草案,半個月內再召開六次跨部會協調會議,9月初將草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召開了四次審查會才通過,再送到立法院,2002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企業併購法》。

劉連煜分析,那時台灣產業已紛紛被中國吸金、到中國設廠,賴英照認為要透過併購提升台灣產業的競爭力,原只想試行三年,沒想到後來其他國家紛紛訂立併購特別法,台灣這部法律反而變成領先地位。

司法院長任內,結合所學再有創舉
設立金融專庭,奠定《商業事件審理法》基礎

2007年10月,賴英照被提名擔任司法院長,從財經領域跨回法律專業。但他任內又有一項重大的金融建樹,就是成立金融專庭;這也為立法院去年底通過的《商業事件審理法》、即將設置的「商業法院」奠定了基礎。

賴英照說明,台灣傳統的法學教育,讓一般法官的專業和金融專業有差距,若有重大金融案件,抽到籤的承審法官,要花好幾年審查,搞懂了,下次再有金融案件,可能又換人承審,專業和資源無法累積;因此他從台北地方法院試行三個金融專庭,有九個法官專審金融案件,大幅提高效率與裁判品質。

金融專庭原本要擴大到其他法院,但還來不及推動,就發生一件和他毫無關連的「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賴英照2010年7月主動辭去司法院院長一職。被問及這個問題,賴英照只淡淡地說,那時覺得應該給總統(馬英九)更多的空間和用人的彈性。

這十年來,賴英照樂於教學工作,對政壇與鎂光燈毫無眷戀。他說,每天看書、寫書,「做學問真的是很大的樂趣。」